服务项目
旅游饭店星级评定
办理事项:
旅游饭店星级评定
办事机构:
旅游局
办事类型:
旅游
联系方式:
责任处室:行管科
责任人:魏燕
联系电话:6256550
年检审:
受理(办理)时限:
30个工作日(初检)
30个工作日(明查暗访)
10个工作日(批复)
收费标准:
收费依据:
办理地点:
行政中心D座7楼
设立理由及依据:
《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》(GB/T14308-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)
办理(受理)程序:
(1)接到饭店星级报告后,在核实申请材料基础上,于7天内做出受理与否的答复。
(2)在30个工作日内派员到实地进行初检,写出报告与申请单位交换整改指导意见。
(3)饭店整改完成后需重新向县星评委提交整改情况报告。县星评委在30个工作日内再次安排明查暗访评定检查。
(4)对评定通过的一、二星级饭店,在10个工作日内下发同意批复。三星(含)级以上饭店转报湖州市星评委评审。
申报材料:
(1)申请书;
(2)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(3)税务登记证复印件;
(4)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复印件;
(5)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许可证复印件;
(6)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;
(7)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;
(8)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;
(9)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简历表。
办理对象:
旅游饭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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